国电南瑞(600406) - 国电南瑞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国电南瑞国电南瑞(SH:600406)2025-12-12 16: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会议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满30万元(除担保),由总经理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除担保),以较大者为标准,由总经理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特殊交易规定 - 金融服务协议超过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17]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全现金按比例出资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交易,按存款本金及利息、贷款利息孰高适用规定[17]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8]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披露与审议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1] 协议与定价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变化需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25]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考政府定价、指导价等原则执行[25] - 按特定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26]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应披露定价原则及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7] 其他规定 - 办法中“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28]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亦同[28]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8]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