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聘任 - 公司聘任3 - 4名独立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3][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3年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8] - 近3年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8] - 曾任职独立董事有特定缺席情况不得被提名[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相关职称和工作经验[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3][7] - 原则上最多在六家香港上市公司担任董事[7]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且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不足百分之五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7]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