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14409.6094万股,均为普通股[4] 章程修订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总裁代行[2]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 -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裁、副总裁等[3] - 应制定容错纠错制度[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监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6]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2] - 总裁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42]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8]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9]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相同[46][4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51]
隧道股份(600820)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