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公司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2]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3]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相关收益的规定,董事会未在期限内执行,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5] 交易审议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9] 担保审议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5] 独立董事规定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2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8]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36]
银信科技(300231) - 公司章程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