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诚精密(0029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联诚精密联诚精密(SZ:002921)2025-12-12 16:4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5] - 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提前3日通知[5][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 - 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5] - 重大关联交易等须有独立董事参加,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可否决议案[8]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8]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二次不能出席也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提请股东会更换[8] 决议相关 - 董秘二日内制作决议或纪要并送达签字,办理信息披露[12] - 决议违法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异议并记录可免责[12] - 指定责任人落实决议并汇报,董秘及证券部可检查督促[12] - 董秘定期汇报决议执行情况并建议措施[13] 规则说明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15]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