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需在10日内召集主持[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需在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在5日前通知[16]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案[15] -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向董事会提案[15] - 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案[1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无副董事长或其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20]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会议记录与报送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整理好会议记录[27]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按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董事会决议[30] 决议公告与落实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等事项应及时公告,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决议也应及时公告[30] - 董事会议案形成决议或经股东会通过后由管理层贯彻落实,董事会秘书负责督促并报告情况[32] 规则生效、修改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4]
银信科技(3002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