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频率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上下半年度各一次[4]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会议通知送达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送达,临时会议提前3工作日送达[5][6] 会议出席规则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提请撤换[13] 委托出席规定 - 委托书载明信息,原件会前送交,一名董事不超2人委托[14][15]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10] 新一届首次会议 - 可在选举当日或次日召开,也可按通知时限确定[11] 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未列入通知提案不得表决[20] 决议通过条件 - 通常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事项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22] 特殊情况处理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会议档案保存 -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决议报送披露 - 及时报送上交所备案,涉及特定事项及时披露[29][30] 决议公告内容 - 包含会议通知等多方面信息[31][32] 规则生效修改 - 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解释[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