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盛美上海盛美上海(SH:688082)2025-12-12 17: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7][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股东提案与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相关股东权利[2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多名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7]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8]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10天通知[16]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内容[29]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内容[2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2] - 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4] - 规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3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需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35]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