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0012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续聘时签字注会最近三年应未受此类处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6]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8]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五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9] -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并提议,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9]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0] 职责监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工作[12] - 审计委员会应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内控等[13]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13]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等[15]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有特定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15] - 董事会应及时将相关处罚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