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0012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魅视科技魅视科技(SZ:001229)2025-12-12 17:0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及其董高、大股东等[7] - 董高及知情人应将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10] - 知情人不得买卖股票、泄露信息或谋利[11] 档案报送 - 应及时登记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和备忘录[15][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按规定报送和补充档案[17][19] 自查与追责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3]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二日内披露处理结果[23] - 有权对违规知情人问责处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23] 制度相关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第一时间”指知情人知悉或应知悉的24小时内[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