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600460)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士兰微士兰微(SH:600460)2025-12-12 17:17

关联人界定 - 关联法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6]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应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9]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22]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额度[18] - 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实际交易与预计总金额比较[20]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7] - 为关联人提供资助和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 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按规则标准适用规定[25] - 交易涉及有条件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规定[26]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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