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603685)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丁闵认购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 于 丁闵认购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210 第 2029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 释 | 义 | I | | --- | --- | --- | | 正 | 文 4 | | | 一、 | 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 | 4 | | 二、 | 本次认购的基本情况 | 4 | | 三、 | 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注册 | 5 | | 四、 | 本次认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7 | | 五、 | 结论意见 | 8 |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释 义 除非另行特殊说明,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简称 | | 全称 | | --- | --- | --- | | 发行人 | 指 |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的事宜 2023 A | | 本所 | 指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