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6039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MDTG-DMB01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应当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