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梦数据(6886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达梦数据达梦数据(SH:688692)2025-12-12 18:02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协议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7]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9]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单次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需股东会审议[12]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及披露[15][16] 资金使用期限与范围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6]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11] 资金使用其他规定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需年报披露[17] - 募集资金存于专户,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7] 募投项目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流等属改变用途[19] - 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及新项目情况等内容[20]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报上交所并公告转让原因等内容[24] 资金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建专项档案并独立核算[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科创公司年度审计时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