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60166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建筑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建筑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建筑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5.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 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