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制定)
华润江中华润江中(SH:600750)2025-12-12 18: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9]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年内增加,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减持披露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完成或未完成均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不得买卖股份[13] 信息管理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7]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交易所网站披露[17] 权益变动披露 - 因股本增加致股东权益股份触及或跨越特定比例,公司应披露变动情况[18] 增持规则 - 权益股份达或超30%但未达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22] - 权益股份达或超50%的股东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2] - 相关股东首次增持应通知公司,公司及时公告[23] - 拟继续增持应在首次增持时通知公司,公告披露后续计划内容[23] - 增持计划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24] - 原定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下限50%应公告说明原因[27] - 增持计划完成或期限届满,公司应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7] - 持股50%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增持达2%当日至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27] - 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28] - 前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或完成后可提新计划[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