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8月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698,700.00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51,698,700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