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6011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财通证券财通证券(SH:601108)2025-12-12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证券、基金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人数与提名 - 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独立董事任期与改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下任填补后生效,60日内完成改选[11] - 未达任职资格致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 - 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6] - 部分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在本公司任职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任独立董事[18] 独立董事资料与津贴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1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发通知时披露[24] - 报告包含出席会议、参与工作及行使职权等情况[24] 制度其他规定 - “以上”等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25] - 与国家法律抵触执行相关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执行[2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后续由董事会负责修改[25] - 原2024年2月23日实施的制度同时废止[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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