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四至第六条规定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