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6011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财通证券财通证券(SH:601108)2025-12-12 18: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或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