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临时、办公会议提前不同时间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2日通知,临时需全体认可[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审议关联交易有委托限制[15]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18] - 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表决[21] - 不同事项决议通过条件不同[24]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及决议条件[25]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重审[28][29] - 部分董事认为问题可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32]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董事需签字确认,有意见可说明[34]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需保密[3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