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600855)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层人员的选聘工作,优 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 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用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 - 1 - 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