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6011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5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独董委员连任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0] - 监督指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1] - 审核财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9] - 评估外部审计独立性和专业性,提聘请或更换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委员同意可豁免[1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独董委员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董委员[18] - 表决方式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 会议记录保存15年[19]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20]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变动情况[22] - 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2] 其他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