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 |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的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投资者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管理 2 1、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 人; 5、 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