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601187) - 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 1 | . | | --- | --- | | V . | 1 | | 리 | | --- | | 一、释义 | | 二、律师声明事项 | | 下 す | |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 |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 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1 引 言 一、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明确表述或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各项用语具有如 下特定的含义: | 公司 | 是指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所 | 是指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是指 | 本法律意见书的经办律师许理想、潘舒原律师 | | 上证所信息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