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688005)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容百科技容百科技(SH:688005)2025-12-12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撤销与争议处理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23] - 对股东会决议效力等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24]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影响,生效后配合执行[24] 前期事项处理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26]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容百科技(688005)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