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版)
香溢融通香溢融通(SH:600830)2025-12-12 18:3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1 / 17 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