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688223)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内控,审核财务信息披露[10] - 披露财报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五日通知[16]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一人最多接受一人委托[18] - 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等内容[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3] 其他规定 - 可邀请外部审计、专家列席,专家费用公司承担[24][2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含日期等内容[22][23]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24] - 年报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4]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