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688223)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SH:688223)2025-12-12 18:47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晶科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主体,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 本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三)公司总部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