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688223)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SH:688223)2025-12-12 18:47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 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