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0024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贵州百灵贵州百灵(SZ:002424)2025-12-12 18:48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为了进一步规范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 决策中心作用,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占 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除 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