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00297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