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00297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任之日起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