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0022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由半数以 上董事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召集人)在委员会内独立董事人选中选举 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