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 - 环境信息披露机制
盈峰环境盈峰环境(SZ:000967)2025-12-12 19:01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机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环 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部门及人员需积极、主动跟董事会 办公室沟通,提供公司环境信息,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 第六条 环境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环保信息披露 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 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披露,并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影响。其中"重大事项"包括: 1、新公布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信 息披露的工作程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要求建立环境信息披 露机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