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盈峰环境盈峰环境(SZ:000967)2025-12-12 19:03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制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以外的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及子女;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 之五十,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 规定(如涉及): 第十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持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