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