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 - 总裁工作细则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与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裁,是指总裁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裁名义对外 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三条 总裁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董事会相关决议, 行使《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外,还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本细则所称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选任程序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