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盈峰环境盈峰环境(SZ:000967)2025-12-12 19:0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运作,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 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召集 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补选产生的董事 续任或由董事会根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