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盈峰环境盈峰环境(SZ:000967)2025-12-12 19:0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 独立董事连任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补选产生的董事续任或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 准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