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盈峰环境盈峰环境(SZ:000967)2025-12-12 19:0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 事会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 作的水平和资产管理,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成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成员 2 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成员 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