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1月31日在百慕达注册成立[1][10][12][34][43] - 公司法定股本最初为100,000港元,当前法定股本为300,000,000港元[34] - 公司为获豁免/本地公司,有权持有百慕达土地但面积不超规定,不拟于百慕达开展业务[34] 股本变更 - 1992年4月16日增资,增资前股本100,000港元,增资额149,900,000港元,当前股本150,000,000港元[28][30] - 1993年8月18日两次增资,分别增资50,000,000港元和100,000,000港元,当前股本300,000,000港元[18][23][25][20] - 公司法定股本分别于1992年3月23日、1992年5月4日及1993年7月28日通过普通决议案更改[34] 决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案需由有权表决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不少于四分之三的多数票通过[64] - 非常决议案需由有权表决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64] - 更改组织章程大纲、批准文件修订或更改公司名称须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68] 股份相关 - 董事可行使公司权力购买或收购自身股份及/或认股权证,或作为库存股份持有[74] - 公司可按有效且经股东批准的计划,直接或间接提供款项或财务援助,以购买或认购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份[74] - 公司所有库存股份不附带任何投票权[67] 股东大会 - 公司须在每个财政年度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股东周年大会,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03] - 持有不少于十分之一投票权的股东有权书面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须在提交请求后2个月内举行[104] - 股东周年大会或为通过特别决议案而召开的大会,须以最少21日书面通知召开;其他大会须以最少14日书面通知召开[105] 董事会 - 董事会人数不得少于两名[126] - 董事会可酌情为公司筹集、借贷或取得款项,可将公司业务、财产及未催缴股本按揭或抵押[141] - 董事会拥有给予人士股份配股权和给予董事等人员业务权益的权力[148] 股息分配 - 股息须从可供分派利润或实缴盈馀中派发[167]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总额不得高于董事会建议[168] - 董事会可宣派及派付中期股息,可按不同类别股份进行[168] 财务文件与核数师 - 年度财务文件需在股东大会前不少于二十一日送交股东等[186] - 公司须委任核数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189]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上藉特别决议案提前罢免核数师,普通决议案委任新核数师[189] 清盘相关 - 公司清盘决议案须以特别决议案方式通过[200] - 公司清盘时,盈余资产按股东缴足股本比例分派[200] - 清盘人获特别决议案批准,可将公司资产以金钱或实物分发给股东[200]
达力集团(00029) - 组织章程大纲及新公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