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制定,2013 年 5 月 20 日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17 年 12 月 4 日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与召开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董事会会议。定期董事会会 议为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