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方正证券方正证券(SH:601901)2025-12-12 19:1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