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600089)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不超三年[4]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委员,紧急事项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回避与委托 - 关联委员应回避[11]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董委托须为其他独董[12] 档案与细则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