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 - 内部审计制度
光韵达光韵达(SZ:300227)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 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业务活动、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以促进本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