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3004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6] 独立董事比例要求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会议与职权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1] - 专门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23]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4] 其他规定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6] - “以上”“内”“至少”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8]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