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3004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芒果超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须具 备交易所规定的专业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