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30041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芒果超媒芒果超媒(SZ:300413)2025-12-12 19:18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 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 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相关内容。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如违规使用其所知悉的公司尚 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 利用所知悉的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应立即将相关材料 报送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 第三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提 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 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四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前报送年度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