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3004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2025年12月)
信息报送主体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信息报送义务人[3] 报送要求 - 需在事项发生一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送重大信息并提交文件资料[3] - 需在获知应报送信息的24小时内报送重大信息[23] - 报送需经所在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审阅签字[16]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需报送[7] - 连续十二个月诉讼事项涉及金额累计达50万元以上需报送[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送[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9] - 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变更事项、风险事项等[6] 董高人员要求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11] - 应规范本人及家庭成员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买卖行为[11]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7] 保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报送义务人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需登记备案知情信息[20] - 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处罚形式多样[20][21] 信息进展报送 - 已报送重大信息出现多种情形时,应及时报送进展或变化情况[17][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时[23]